研究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关于研究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高校发布的信息,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1.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适用于报考地处二区(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招生单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并且这些考生毕业后需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 。
2.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会单独划定 。
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主要面向特定生源地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特定地区工作满一定年限的汉族考生 。
4.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如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需为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定向就业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
5.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定向就业协议等 。
6.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读期间不得解除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必须回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
7.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少数民族考生身份、就业方式等报考信息一律不做修改 。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根据当前政策整理的,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考生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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