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转回生源地一般转到哪
毕业生档案转回生源地一般会转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如果毕业生在非公单位就业或未就业,且生源地和毕业时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通常将档案邮寄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于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一般将档案邮寄至工作单位。
档案转递的具体流程包括:毕业生离校前,高校会整理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组织、奖惩记录等材料,形成完整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将档案转递到指定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个人是严禁自行保管、携带和转递档案的。
自2015年1月1日起,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已被取消,因此档案存放和管理不收取费用。毕业生可以通过原就读高校相关部门查询档案转递信息,或者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档案所在地。
对于档案内信息的更新,如果相关部门形成了新材料,应及时进行归档。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将甄别整理后进行归档。如果毕业生辞职或再就业,档案存放地可能会发生变化,需要包括中国政府网、人民网、首都之窗、安康市档案局等,提供了关于毕业生档案转递和存放的详细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南。
去人才市场存档案需要什么
存放档案到人才市场,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并遵循一定的流程:
所需材料:
1. 密封的档案:档案必须由原存档单位密封并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等方式转递,个人不得自带档案。
2. 身份证复印件:用于确认您的身份。
3. 毕业证复印件:包括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4.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打印,以证明学历信息。
存放流程:
1. 准备上述材料,前往当地人才市场或人才中心。
2. 提交材料并由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开具流动人员调档函。
3. 持调档函及身份证等材料回到原存档单位,办理档案转档手续。
4. 原存档单位将档案通过机要、EMS或专人送取的方式转递至人才中心。
5. 档案到达人才中心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6. 审核通过后,您需要填写档案清单,并签订档案保管协议书。
自2015年1月1日起,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查阅、证明、转递等服务已不再收取费用。您也可以通过线上平台办理档案相关服务,如“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APP,或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等。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个来源,包括人才市场管理规定、档案接收办事指南、以及北京流动人员档案常见问题汇总等。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对于办理职称评审、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党政审、养老待遇核准等事项至关重要。
2. 档案的转递:毕业后,如果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到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如果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档案转递到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超大城市就业的具体政策需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暂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可以或在高校保留两年。
3. 档案保管机构:非公单位就业和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以保管在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如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社部门授权的服务机构。
4. 档案的转递方式: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携带和转递。毕业生离校前,高校会整理相关材料形成完整的档案,并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寄出。
5. 查询档案:毕业生可以通过原就读高校相关部门查询档案转递信息,或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6. 档案存放是否收费: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费用。
7. 档案信息更新:如果档案内的信息有变化,如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职称等,应及时将新材料移交给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8. 辞职或再就业时的档案存放:档案在户籍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存档的,可继续由原机构保管。档案在就业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存档的,应及时转递至户籍地,或转递至新工作单位或新就业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9. 线上办理档案服务:可以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档案转递接收等高频服务,也可以查询相关存档信息。
以上信息综合了多个来源,包括中国政府网、人民网等官方发布的指南和通知,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