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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认定标准

贫困生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家庭经济因素:主要考虑家庭的收入、资产和负债等情况。

贫困生认定标准-图1

2. 特殊群体因素: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

3. 突发状况因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4. 家庭负担因素:赡养老人、抚养子女、教育支出、医疗支出等。

5. 学生消费因素:学生的消费金额和结构。

6.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学生户籍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物价水平及学校收费标准等。

认定等级一般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特别困难等级通常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等。

认定程序通常包括个人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和建档备案等步骤。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一般在新学年开学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每学期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一些地区或学校可能会有更具体的认定标准和程序,例如广东省、安徽省等,这些地区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可能会通常指的是那些家庭经济状况极其困难,难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特别贫困生的申请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家庭经济状况: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2. 重点保障人群: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学生、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3. 特殊情况: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 收入与支出: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无生活来源。

5. 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特困人员、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6. 无劳动能力: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7. 其他因素: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申请条件可能会因地区政策而异,建议学生和家庭参考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提供的具体指导和要求进行申请。申请特别贫困生认定通常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财产状况证明、特殊困难情况证明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资助,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了解认定标准:需要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这通常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以及是否属于特殊群体,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等。

2. 提交申请:学生或监护人需要自愿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学校提供的网站下载,或者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

3. 准备材料: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家庭低保证、残疾证、失业证、户口本等复印件。

4. 班级评议:在一些情况下,需要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议,并按困难程度进行排序。

5. 学院审核:学院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可能组织民主评议。

6. 学校审批:学校会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最终审核和批准,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7. 公示:学校会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档次,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时不会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8. 建档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会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连同学生的申请材料统一建档,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9. 资助发放:一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社会助学金等资助方式。

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时间节点可能因学校而异,建议及时关注学校官方发布的最新通知,并按照学校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避免因提供虚假信息而影响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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