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复核的流程通常如下:
1. 提出申请: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2. 提交材料:申请时需要提供的材料通常包括:
- 申请表:并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完整。
- 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3. 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汇总:考区教育考试机构会将收到的复核申请汇总后上交至省教育考试院。
4. 省教育考试院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的复核结果后,会以书面方式通知考生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再由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5. 复核结果反馈:考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获得成绩复核的结果。
具体的复核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考生在提出复核申请前,先访问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的官方网站或联系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复核流程和要求。也要留意官方发布的最新通知,以确保按照正确的流程和时限进行复核申请。